为多索赔做手脚 出具假证反受罚

本文档由 lovemepe 分享于2009-03-20 11:59

审理中,刘某向法庭提交了北京某医院马医师签署的4次就诊的诊断证明书、4张假条和医疗手册,证明其因交通事故造成“脑外伤、脑震荡、颜面部挫伤”等,共需休假8周。法官发现医疗手册明显过新,与事故发生时医院所用纸张不符,且诊断证明书中部分事实的表述非专业用语。法院向某医院核实,发现刘某提交的病例手册和假条均非马医师本人书写,对此证据不予采信。判决马某给付刘某各项损失共计1000余元。同时,鉴于刘某的行为妨碍了正常的民事诉讼活动,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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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假证 刘某 马某 为多 假条 证明书 手册 事故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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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手脚 假证 受罚 索赔 出具 脑震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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