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金发放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本文档由 墨染书香 分享于2012-03-02 08:33
今年年初国税总局调整了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计征办法。文件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但在计征时,应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还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文件还明确,在一个纳税年度里,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算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同时,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那么假使企业给每个人全年发放的奖金是固定的,那么何种奖金发放方式可以使个人的所得税整体税负最低,是分次发放,还是全年一次性发放?请看下面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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