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环境保护局行政权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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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观部门应当加强和充实环境监理机构¸环境监理机构必须依法对本行行政区域内的单位或者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2,《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第十条 环境保护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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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费 环境保护 水污染 噪声污染 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污染物 南京市 江苏省 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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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环境保护局 六合区 环境影响 南京市 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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