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修订后 国内最大标的股东代表诉讼案实录
本文档由 jahtp 分享于2009-03-05 22:16
陆教授认为,原公司法在启动我国企业制度改革过程中确实发挥了巨大作用。但自2000年以来,随着市场化程度的加深,原公司法在立法观念、立法体系、立法技术等方面原本存在的问题日益显现,特别是一些重要的实体制度和程序制度,诸如法人人格否认、股东代表诉讼等制度的缺失,以及公司法理论储备和法院判例的不足,致使法院在受理和审理这类案件时面临无法可引的窘境。针对这些状况,为了完善我国公司法律制度,新公司法出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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