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通讯补贴开征个人所得税
本文档由 aitoms1 分享于2009-02-23 23:55
据介绍,按《通知》规定,对实行通讯制度改革的单位,其个人从任职单位取得的通讯补贴收入,在按实扣除每人每月300元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其中,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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