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建设(2008)23号《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
本文档由 sjxyljb 分享于2009-02-22 10:17
本办法所称竣工验收交接,是指铁路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内容建成,由验收机构对其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移交接管使用单位的整个过程。 适用于新建、改建国家铁路和国家参与的合资铁路。铁路客运专线竣工验收执行客运专线验收办法。 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等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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