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支付 委托代理协议书(XX县)
本文档由 黄金眼 分享于2010-08-26 11:09
委托方(甲方):XX县财政局代理方(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为确保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财政资金运行高效、安全,XX县财政局(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以下简称乙方)代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业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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