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对外合同管理办法(暂行) 成大校字〔2005〕36号 (200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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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合同,主要指学校法定代表人和学校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个人为实现 学校的职能部门和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二级单位,一律不得对外签订经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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