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料]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之类似案分析

本文档由 basa1792 分享于2012-03-26 07:10

[法律资料]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之类似案分析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之类似案分析国贸房地产公司承建孝感市新华别府综合楼,2006 年 9 月 26 日,孝感市孝南区新华 书店与孝感市国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房地产公司)签订 《土地联合建房协 议书》,并对该协议书进行了公证,双方约定:孝感市孝南区新华书店将孝感市北京路 40 号的土地(其土地使用权人是孝感市孝南区新华书店, 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用途为仓储; 该楼的承建申请人为孝感市孝南区文体局)交给国贸房地产公司开发,国贸房地产公司将 开发出来的房屋“孝感市新华别府综合楼”除无偿给孝感市孝南区新华书店一部分外, 其 他房屋可由国贸房地产公司对外出售,孝感市北京路 40 号的土地的过户手续、土地出让 金等费用均由国贸房地产公司负责办理和承担。2006 年 11 月 14 日,国贸房地产公司与陈光胜签订了..
文档格式:
.doc
文档大小:
78.5K
文档页数:
5
顶 /踩数:
0 0
收藏人数:
1
评论次数:
0
文档热度:
文档分类:
法律/法学  —  各国法律
添加到豆单
系统标签:
商品房 预售 合同 陈光胜 无效 房地产
下载文档
收藏
打印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推荐豆丁书房APP  

获取二维码

分享文档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复制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复制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复制

默认尺寸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