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交通律师白德营:无照驾驶保险公司是否应该理赔!
本文档由 yufannu:1951 分享于2019-05-06 17:46
2009年12月,王某、陈某之子(学生,15岁)无证驾驶周某所有的两轮摩托车,因视线不良,超速行驶,将吴某撞倒致伤后逃逸,吴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公安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陈某之子对此事故负全部责任。周某为肇事的两轮摩托车于2009年5月15日在某财保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保险期限自2009年5月16日零时起至2010年5月15日24时止。另肇事的两轮摩托车平时由周某之夫郑某..
价格:8.8 豆元
会员低至1折
君,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