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交通律师白德营:无照驾驶保险公司是否应该理赔!

本文档由 yufannu:1951 分享于2019-05-06 17:46

2009年12月,王某、陈某之子(学生,15岁)无证驾驶周某所有的两轮摩托车,因视线不良,超速行驶,将吴某撞倒致伤后逃逸,吴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公安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陈某之子对此事故负全部责任。周某为肇事的两轮摩托车于2009年5月15日在某财保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保险期限自2009年5月16日零时起至2010年5月15日24时止。另肇事的两轮摩托车平时由周某之夫郑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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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交通 白德营 无照驾驶 保险公司 是否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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