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宗教教职人员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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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登记注册的宗教教职人员由登记注册部门发给宗教教职人员证书. 宗教教职人员证书只证明宗教教职人员的宗教身份.宗教教职人员放弃或丧失宗教教职人员身份时,由登记注册部门收回并注销宗教教职人员证书. 宗教教职人员证书由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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