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可行性分析
本文档由 大众文档 分享于2011-01-28 20:09
现行政策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的免税农业产品,实行自行开具“农业产品收购统一发票”(以下简称收购发票)抵扣税款的办法,解决了农业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问题,但是这却给部分纳税人偷逃税款提供了可乘之机,税务管理对此缺乏有效的办法和手段,处于被动、尴尬境地。因此,取消农产品收购发票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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