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再审制度的变迁

本文档由 lovemepe 分享于2009-03-21 00:57

从以上关于我国再审制度渊源的历史追溯中,不难得出以下基本的结论:其一,职权再审模式,亦即法院决定再审以及检察院再审抗诉的模式,始终占据我国再审程序的主导地位。其二,当事人申诉或申请再审模式,只是改革开放之后为法律所承认并明文予以规定的模式,但在职权再审模式为主导的惯常法律思维下,当事人申诉即便由法律以申请再审的方式加以推动,但效果仍难尽如人意。其三,引发案件再审的理由,尤其是职权发动再审的理由,..
文档格式:
.pdf
文档大小:
7.59K
文档页数:
2
顶 /踩数:
2 0
收藏人数:
1
评论次数:
0
文档热度:
文档分类:
法律/法学  —  理论/案例
添加到豆单
文档标签:
法律 人民检察院 组织法 法院 民事 检察署 诉讼法 审判监督 职权 当事人
系统标签:
再审 建国 变迁 抗诉 申诉 组织法
下载文档
收藏
打印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推荐豆丁书房APP  

获取二维码

分享文档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复制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复制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复制

默认尺寸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