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的填开方法

本文档由 忆襄都 分享于2011-01-10 13:12

一、发票填开的基本规定1.发票只限于用票单位和个人自己填开使用,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国家税务机关批准不提拆本使用发票。2.单位和个人只能按照国家税务机关批准印制或购买的发票使用,不得用"白条"和其他票据代替发票使用,也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的使用范围。3.发票只准在购领发票所在地填开,不准携带到外县(市)使用。到外县(市)从事经营活动,需要填开普通发票,按规定可到经营地国家税务机关申请购买发票或者申请填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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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贸易/财会  —  稽查与征管/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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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 国际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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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 开发票 税务 纳税人 开具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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