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综治工作站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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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维护稳定、平安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特印发《综治工作站台帐》,供全镇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综治工作站使用。一、全镇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综治工作站应按要求建立综治工作台帐,详细记录本单位开展维护稳定、平安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情况。二、综治工作台帐应使用蓝(黑)墨水笔记录,要完整、清晰、及时、准确,并注意保管、保密。三、本台帐每本使用期为二年,用完后要及时存档,防止遗失。四、巡逻、值班记录和外来人口登记请另做台帐。五、外出和外来人口登记,请另行附本建台帐。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有关问题或建议、意见,请及时与镇综治办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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