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次审计没逃过 原粤海铁路公司领导被一锅端
本文档由 dongingpp 分享于2009-03-06 10:26
国有资产“起诉人”实际缺位是粤海公司私分国资案的根本原因之一。审计署深圳特派办负责人认为,“在国有企业或国家建设项目单位,董事长只是国有资产的代表,代为管理、使用国有资产。他们一旦品德缺失,心术不正,很容易发生监守自盗现象。国有企业现行机制中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实际虚位,必然导致国有资产的实际虚位,没有人站出来为国有资产说话,没有人真正为国有资产的流失和私分充当‘起诉人’,使监守自盗的家贼们更加肆无忌惮,为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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