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权使用费纳税处理归类

本文档由 财税园地 分享于2010-09-07 14:11

特许权使用费纳税处理归类主要针对中韩双方的为便于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含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签署的税收安排,以下统称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的执行,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执行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07号),对税收协定中关于特许权使用费条款的有关问题做出具体规范。
文档格式:
.doc
文档大小:
48.0K
文档页数:
6
顶 /踩数:
0 0
收藏人数:
5
评论次数:
0
文档热度:
文档分类:
经济/贸易/财会  —  税收
添加到豆单
系统标签:
特许权 使用费 纳税 协定 归类 税收
下载文档
收藏
打印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推荐豆丁书房APP  

获取二维码

分享文档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复制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复制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复制

默认尺寸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