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申请]西安落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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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申请]西安落户政策西安市户籍迁入政策依照《关于调整我市户籍人口准入政策的若干意见》和《西安市迁入市区 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外地成建制(外地企业)迁入西安市城九区人员的迁入 手续将由西安市发改委负责办理。 西安市控制人口机械增长办公室撤销,其职能并入市发改委,主要职责是为 外地成建制迁入城九区人员办理迁入手续。范围包括以下 8 类人员: 一: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在国家和省招生计划 内录取的不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的学生;(大专学历者成建制迁入) 二:成建制单位迁入人员; 三:被市区用人单位聘用但不通过调动迁入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 四:市区用人单位直接录(聘)用的非西安市生源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含高 职)毕业生、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技工学校毕业生; 五:投资纳税人员; 六:外地政府驻西安办事处的工作人员; 七:国家指令性计划安置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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