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发自还:地方债市场化前奏
本文档由 yididiy 分享于2019-05-15 17:06
财政部5月21日宣布,经国务院批准,2014年在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此举被视为我国推进地方政府举债阳光化、市场化的重要探索,标志着地方政府距离自主举债融资更近一步。下载论文网/3/v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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