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手册)7-28
本文档由 紫星浣若雨 分享于2011-02-23 02:06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手册)7-28: 五、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基本规定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尚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砌筑基础前,应校核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放线尺寸的允许偏差 (GB50203-2002规范表3.0.2)长度L、宽度B(m)允许偏差(mm)长度L、宽度B(m)允许偏差(mm)L(或B)≤30±560<L(或B)≤90±1530<L(或B)≤60±10L(或B)>90±20砌筑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当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基础扩大部分的高度。 2 ..
下载文档
收藏
打印
4.0豆元
会员免费下载
君,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