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死人生财 反害了自己

本文档由 lovemepe 分享于2009-03-17 17:29

法院经审理认定,1999年8月至2000年12月,曹先廷、王光荣、庞玉梅在资兴市三都工矿贸易公司任职期间,相互勾结,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偷换已故退休工人陈某家属领条的手段,虚报冒领陈某死亡抚恤金4500余元;又采取延迟申报死亡日期的手段,虚报冒领杨某等6名已故退休工人养老金2.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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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学  —  理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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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王光荣 有期徒刑 资兴市 曹先廷 庞玉梅 工矿 抚恤金 养老金 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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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人 生财 曹先廷 庞玉梅 抚恤金 已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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